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规则(试行)
考试是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手段,也是保证人才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严肃认真地抓好考风考纪,特制定本规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考试目的,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监考人员指挥。
二、符合考试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无故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作旷考论处。考试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三、应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方,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旷考论处。
四、教师指定携带的物品外,其他物品如书籍、教材、资料等统一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手机、手表、手环皆不能带入考场。
五、学生进入考场应保持肃静,认真答卷。学生接到试卷后,应立即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答卷必须本人独立完成。除试卷字迹不清,学生可以举手提问外,其它问题监考教师一概拒答。
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论答卷与否,考生一律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在考试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偷看、抄袭等一切舞弊行为。
七、考试时,必须保持考场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或调换座位。学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考场者即按交卷处理。
八、学生必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交卷,对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拒收。学生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答完卷离开考场后,不准再进入考场。
九、凡违反上述规则者,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算,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视其情节、态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