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集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考核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
为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的操作流程,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我院制定以下要求:
一、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严格按照公布的《关于集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的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
二、论文的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组织工作由各教学点负责,各教学点应组织有经验的教师成立课题遴选小组,统一审定各指导教师上报的课题。课题确定后,由教学点向学生公布,并介绍课题的内容特点、要求和时间安排等,让学生自愿报名。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之前,各教学点必须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已修专业主干课程尚有2门(含2门)以上未取得学分者,原则上暂不让其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待重新学习合格后,再让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2、学生报名后,各教学点应根据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按照自愿和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每位学生所承担的课题。
三、论文指导要求
各教学点在组织学生论文报名后,指定专业负责人,集中对报名的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选题和写作指导,按研究方向指定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相关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论文写作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可分阶段从选题、查阅文献、拟定提纲、初稿、定稿、答辩、评分等方面组织实施;指导教师要审批学生拟出的论文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认真履行指导老师职责。
四、论文的答辩要求
1、各教学点要上报答辩安排,经同意后安排答辩,有变动的要及时将变动情况通知成教学院。
2、答辩时间:每年的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地点安排在各教学点。
3、论文成绩报送:每年12月1日前将论文成绩报送学历办公室。
4、答辩程序
答辩前:(1)各教学点收集并整理好具备答辩资格学生的材料;(2)汇总答辩学生的信息,并按照专业、人数进行分组;(3)每个小组由 3 至 5 位教师组成,其中一名担任答辩小组长。答辩小组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4)我院派出巡视人员前往各点对论文答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答辩期间:(1)巡视人员先对具备答辩资格学生的论文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凡被抽查的论文材料不齐或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当次的论文答辩;(2)答辩中,答辩老师对各位学生进行答辩提问,并对各位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判,形成答辩评语。巡视人员则随机参与答辩小组的答辩评审。
答辩后:(1)各教学点及时收集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论文正稿、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论文(设计)装订本、查重报告、导师评语及成绩、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书、答辩记录、答辩评语及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各种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2)对所收的材料进行整理,纸质版材料装档后由各教学点自行保存;(3)将本次所有参加答辩学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分专业刻录U盘后报送我院学历办,文档保存格式: 教学点/专业/学生姓名/学生需提交的的材料电子文稿(分四级录目)。
以上要求,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请各教学点认真遵照执行。
附: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登分表 .xls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