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办学单位、各位同学:
我院于2025年4月底发布《集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课程、论文考核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我院将按新的细则执行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鉴于往届学生的实际情况,集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过渡时期的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年4月29日前已经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若毕业论文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且在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前两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两年内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2.2025年4月29日后申请自考和非脱产(原函授)本科毕业论文的学生,需按新的《集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课程、论文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即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前两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可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两年内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请各院校及同学们相互转告!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