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办单位
厦门猎学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猎学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恒科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收对象
1、高中毕业生(含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同等学历学生);
2、已取得专科学历学生;
招生专业
1、自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软件工程、小学教育、体育教育、工商管理、社会工作、电子商务、学前教育、会计学等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社会工作、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
联系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0592-6224197
2、招生监督电话:0592-6182375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7月1日
上一条:2025年下半年集美大学自考试点专业免考申请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届学位论文内容复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