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所需材料 | 办事流程 | 受理方式 | 办结时限 |
1 | 自考在校生课程免听申请(线上) | 学生自行登录i集大,由服务中心进入继续教育学院板块 | 2. 我的 → 免听申请 → 选择当前学期→ 新建申请,输入课程代码 → 点击查询确认 → 输入授课老师姓名 → 提交证明材料 → 写明免修原因 → 提交申请
| 继教院历教育办公室线上审批;分管院领导线上签批;授课教师可查询到免听学生信息 | 线上办结 |
2 | 办理在校证明、学习证明等各类证明 | 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至学历办办理 | 本人至学历办办理→学历办审核→送分管领导审批→出具证明 | 继教院136学历教育办公室;蔡老师:0592-6180068 | 现场及时办结 |
3 | 自考、成考生修改个人i集大系统预设、绑定手机号 | 校内自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至学历办办理。校外自考生、成考生统一由合作办学点办理 | 校内生本人至学历办办理→学历办审核→修改i集大预设、绑定手机号。 其余学生向合作办学点负责人申请,再由合作办学点向我院学办申请修改。 | 继教院136学历教育办公;蔡老师:0592-6180068 | 现场及时办结 |
4 | 自考在校生办理转专业申请 | 学生本人持转专业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至学历办办理 | 学生向学历办提出转专业申请→学历办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申请表由学历办保管,学生拍照留存。 | 继教院136学历教育办公室;学历办负责人签批 | 以通知为准 |
5 | 自考在校生办理休学\复学\退学申请 | 学生本人持退学、休学、复学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至学历办办理 | 学生自行打印并填报申请表,附有关材料(附有关证明及家长同意的书面意见)→辅导员签批→合作方签批→学历办签批→分管院领导审批 | 1.辅导员签批 2.合作方签批 3.学历办负责人签批 | 以通知为准 |
6 | 办理学士学位证明书 | 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1寸和2寸各一张)、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 | 学生在地(市)级报纸登报,声明原遗失证书作废→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1寸和2寸各一张)、补办申请及有关材料到学历办办理 | 继教院142学历教育办公室;刘老师:0592-6185029 | 以通知为准 |
7 | 自考毕业生补办毕业生档案 | 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和旧毕业生档案(含袋内文件)至学历办办理 | 本人至学历办办理→出具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寄发函→学历办审核→提供新档案并密封 | 继教院142学历教育办公;杨老师:0592-6183312 | 现场及时办结 |
8 | 自考在校生办理相关费用退费申请 | 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至学历办办理,退学需携带退学申请表(外宿需携带外宿申请表)。 | 本人至学历办办理→出具退费依据→提交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卡开户行信息→学历办审核→院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批→以上所有材料提交校财务处 | 继教院142学历教育办公;吴老师:0592-6180081 | 以通知为准 |
9 | 补办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证明书、毕业证明书 |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与社考处通知为准 | 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与社考处通知为准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与社考处:0591-86215782 | 以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