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党员的接收程序
(一)入党申请
(1)年满18周岁的申请入党人(新生入学两周后)自愿向班级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辅导员,申请书主要内容: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综合表现、存在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在接收到申请书1个月内,党支部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进行了解和培养。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团组织“推优”;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委);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要求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4)党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一年及以上);
(5)党支部进行考察(每学期一次)。
(三)确定发展对象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
(2)确定入党介绍人(两名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和培养;
(3)政治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表现;直系亲属及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4)党支部整理收集党员发展材料(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材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思想汇报、自传、政审外调材料、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学习成绩证明材料等);
(5)党委预审(预审同意后,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四)确定预备党员
(1)支部大会讨论(①申请人汇报;②支委会报告审议情况;③与会党员讨论表决)
注:①入党申请人必须到会;②赞成人数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③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2)在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纳新大会后,由党委派人进行入党前谈话。
(3)党委审批(在支部纳新大会后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审批,但不得超过6个月);
(3)举行入党宣誓;
议程: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编入党支部;(二)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三)申请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内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五)支部大会讨论;
(六)党支部转正大会后报党委审批;
(七)党员档案归档。
注:
(1)申请人(含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呈交一份“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对党的新认识、近期学习和思想情况);
(2)教职工新党员发展参照本程序。